问题 | 购房定金不买可退吗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支付购房定金之后,倘若购买者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违约行为,那么要求退还定金的诉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然而,若情况相反,即购买者未曾违约,房开商却拒绝退还其所缴交的定金,则这样的做法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所谓“定金”,即是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债务的如期履行,通过协议方式各自承诺先向对方交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做为担保。在此种情形下,任何一方向对方支付了定金的一方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均应当用其所交付的定金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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