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要到哪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案件的诉讼地点选取,乃是解决此类纠纷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房产纠纷通常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应在争议房产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若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已依约得以顺利执行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存在差异时,则应由被告方的居住地以及约定履行地共同行使管辖权。倘若该项书面协议尚未得到履行或者约定履行地并非位于原、被告任何一方的居住地,那么仅有被告方的居住地有权对该类案件进行审理。对于广大当事人而言,充分理解并掌握房产纠纷案件的诉讼地点选择规则,将有助于他们在面临类似问题时,能够准确无误地挑选出最适合自身利益的管辖法院,从而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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