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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了预售合同的房子怎样卖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预售商品房购买者而言,若其尚未来得及支付完全部购房款项,需在获得开发商的明确许可之后,方可与受让人签署新的买卖协议。而对于已经全额支付购房款项的情况,则应当将房屋转让事宜通知开发商,并通过开发商的协助来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受人的变更手续,或者进行转让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
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买受人变更或转让合同登记无法顺利进行,或者预计能够迅速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买卖双方亦可商议在出卖方成功获取房产证之后,再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然而,鉴于此种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性,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拟定相关合同条款。
另外,若转让方在购房过程中曾办理过按揭贷款手续,那么受让方同样需要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在此情况下,双方均应前往原贷款银行进行咨询,了解是否具备办理抵押转贷手续的条件。若经确认可行,双方便可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若无法办理,则转让方须先行偿还银行的抵押贷款,然后再进行相关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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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