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易怎么确定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所说的房屋预售合同主要指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它是指商品房预售交易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预先约定,由开发商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而购房者则向开发商支付保证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预定的日期接收该商品房的一份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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