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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给了定金能退回来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房地产预付款能否退还这一问题,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及其相应的处理办法:
1.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对已经确定的重要条款如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无法顺利完成签约手续,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认定为违约行为,此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
2.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原计划正式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应该以双倍的金额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3.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由此引发了合同效力的争议,那么开发商有责任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4.如果双方在正式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内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这些分歧并不涉及到认购意向书中的核心条款,进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5.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那么双方在此基础上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此时开发商也有义务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6.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并非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或过错所导致,而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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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