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池州购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在购买房屋时已缴纳定金,那么这种情况下定金确实是可以被收回的,然而具体如何操作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当购房者希望请求将之前所缴纳的定金归还给他们时,往往会在下列情况发生之时,他们才能够有机会向开发商索取回自己原先所缴纳的定金:首先,若是开发商尚未获取到《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换言之就是他们尚未达到合法销售商品房的法定要求和标准,在此种情况下,他们与购房者之间的购房定金协议是无效的。参照我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双方当时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双方是否已经就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都必须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其次,如果开发商虽然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他们却故意隐瞒这一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需要为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需要将购房者的定金如数退还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费用;再次,如果开发商已经达到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法定要求和标准,并且成功获取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如果双方仅仅约定了购房者如果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缴纳的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约定进行变更或撤销,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其所支付的全部现金;最后,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因为您个人的原因,而且开发商并没有任何相关的隐瞒或欺骗行为,您只是单方面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那么您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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