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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有预售合同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预售合同主要在商品房预售阶段产生,这类合同通常在新建商品房尚未全部完工之际,由开发商在其销售中心进行房屋预售时所采用。在完成此类合同的签署之后,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同提交至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然而,若想通过预售合同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则需要等到整个建筑工程全面竣工并且开始向业主交付使用之后,同时购房者也已经全额支付了房款,这样才能够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然而,在办理房产证明的过程中,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的相关部门会对房屋面积进行统一的重新测量,如果签署的是预售合同,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按照实际测量的面积来制定补充协议,然后依据此协议办理房产证。如果实际测量的面积与合同上的约定存在差异,一般的处理方式是采取“多退少补”。
至于正式合同,它主要出现在商品房现房产权变更的实务流程之中,经过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和其他费用之后,可以直接依据正式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无论是预售合同还是正式合同,它们均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签署这些文件时务必审慎对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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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