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所签署的预售房屋合同具备有效性。反之,若开发商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时便与买受方签订了认购书,那么该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合约。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在诉讼活动开始之前获取到上述许可证,则该认购书可被视为有效。此外,参与签约的双方都必须具备书写能力,且其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和真实的。最后,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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