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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铺下沉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地面下陷乃自然灾害所引发,则无需任何个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系人类行为导致地面下陷,相关责任应由导致地面下陷之一方予以承担。若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倾覆、倒塌及塌陷对他人产生损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证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并无质量问题。若因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或者第三人的不当行为,导致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倾覆、倒塌及塌陷对他人产生损害,则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或者第三人须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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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