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房产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权属证书乃为权力主体所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之权威性证明,对于不动产物权的实质归属具有不可辩驳的推定性效力。然而,在实践中的日常生活环境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婚姻家庭这一充满亲情且具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场域里,往往会出现不动产的真实支出来源者与相关产证上的法定登记拥有者并非同一人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对农村居民建筑住宅使用土地的合法状况予以确认的证件。只有持有宅基地使用证的人,才能在其合法使用的宅基范围内建房,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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