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驻马店交房延期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问题,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比例不得超越主合同所约定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然而若因逾期产生的经济损失严重放大,那么在特殊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适度提高至主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自房屋逾期交付之日起,购房者即有权向相关方主张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法律权利。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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