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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昆明烂尾楼业主宣布停贷合理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买了存在烂尾现象且未能够按时交付的住宅商品房之后,业主绝对不允许擅自停止支付贷款,否则将被视为债务违约行为。然而,业主仍然可以采取多种合法途径来寻求帮助,包括与银行进行协商、向住房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援助请求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申请暂时停止支付贷款:(1)、与银行进行协商:由于房屋烂尾给购房者带来的影响最为严重,不仅无法如期获得房屋的交付,还需要承受着偿还贷款的巨大压力。因此,业主可以尝试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申请暂停偿还贷款;(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一旦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合同解除,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停止支付贷款;(3)、向政府部门寻求援助:当房屋出现烂尾情况时,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负有责任协助购房者解决房屋烂尾、贷款偿还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业主可以向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寻求援助。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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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