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州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延迟交付房屋问题,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归还业主所购房屋,则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业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在延期交付未满60天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按照每日累计充当违约赔偿金之比例(通常为万分之三),以实际天数进行赔付;而在逾期交付达到或超过60天的情况下,业主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正式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然而此时开发商应在接到该等解除合同通知后的60个自然日内,无条件地将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全额退还给业主,同时需额外支付此笔款项百分之五的作为违约金赔付给业主。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协议,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同样需要按照每日累计充当违约赔偿金之比例(通常为万分之五),以实际天数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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