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要多少的定金才合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契约制定过程中,定金条款并非所有合同都必须具备的设计元素,实际情形往往是由缔约各方自行商议决定是否设立此类条款。然而,一旦在合同文本中设定了定金条款,这无疑将对合同当事方的履约情况形成有力的制约和敦促。举例来说,关于房屋购买的定金金额,其具体数值可由买卖双方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界定何种程度的定金金额才算得上合理。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却明确规定,定金金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因此,在拟定房屋购买定金协议时,建议当事人尽可能地将定金金额控制在购房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以内,以确保其合理性。
当双方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时,定金可以充当价款或予以退还。此外,根据定金法则,若卖方在收取定金之后未能履行购房合同所约定的义务,那么他就有责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买方在支付定金之后未能履行购房合同所约定的义务,那么他便无权请求卖方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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