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婚后房产纠纷怎么处理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无论是已经步入婚姻殿堂还是尚未涉足,如若父母在赠予子女财务物资时,并没有明确注明财物的所属性质,一般默认这些财物应被视作属于家庭共同所有的资产;然而,如果父母事先已在相关合同中清晰明示该物品仅为单独赠与某位配偶的礼物,那么这笔特殊的赠予便只能归属到相应的领受人共有份额之内了。此时,该赠予的接收方将会被视为拥有独立且完整的所有权,另一半配偶则无权对此部分财产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要求。必须要强调的是,以上所述的讨论前提都是基于父母并未对该笔赠予进行明确的分配安排,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这处由父母赠与的房产存在其他的协议约定,那么就应当依据他们之间达成的共识来进行处理,而不必再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2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