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部延期交房子费用谁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关延期交付房屋引发的诉讼中,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若被告为开发商,则由该开发商负责支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如有自愿承担的行为则例外。当出现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形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决定双方各自需要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若是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均败诉,人民法院将依据他们对于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来确定各方需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若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进行了更改,那么也应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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