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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交过后能转让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购买期房之后所缴纳的定金通常无法进行退还处理,然而这仍然需要根据特定情况来进行判断:首先,如果卖方并未出现任何违约现象,买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定金。因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支付定金一方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便无权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其次,若是卖方主动违约,抑或存在其他违规操作行为,例如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签约事宜,此时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双倍赔偿所缴纳的定金金额。再者,倘若买卖双方对于后续正式合同条款的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导致合同签署宣告失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其所缴纳的定金。最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方无法支付房款,例如遭受自然灾害或人身意外等情况,买方同样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其所缴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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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0: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