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的官司要多久开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对于涉及房地产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必须在正式提出起诉状且获得立案许可后,法院必须确保在至少30天内安排开庭审理的工作事宜。若该案情适用于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从案件被依法受理的那一刻起至实际开庭的日期之间,通常应不少于30天,同时也不应超出3个月的期限范围;而如果案件需要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那么从案件被依法受理的那一刻起至实际开庭的日期之间,通常应不少于30天,并且更不能超过6个月的期限范围。若遇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审判期限的,必须得到本院院长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确认的书面批准文件,方能将审判期限延长至6个月。然而,若需延长的审判期限过于漫长,则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予以实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