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由什么监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乃是一项附有特定期限的商品房买卖行为,具体表现为购房者需预先支付定金或者预付款,方能在约定的未来某段时间内获得现房的购买权。此种交易模式具有较高程度的国家干预色彩,国家通过对商品房预售环节的严格监管,以期达到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资格以及相关程序进行严密监控,例如,规定开发商必须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等多项资质证明;此外,还通过强制要求开发商将房屋预售许可合同提交至房产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审查,从而确保合同条款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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