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涉及动迁补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达成房屋征收协议前,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出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之后上报至当地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审阅批准。接下来,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该征收补偿方案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经审查通过后,将其公之于众,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反馈。在此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若被征收人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原告,一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二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身即不限于行政行为相对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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