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证明开发商违约时间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判定房地产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则必须审查其是否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交付所购买的房产。经过书面催告后,如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房手续,买方有权向其索取逾期时间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如果在经过相同程度的催告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按时交房,同时也未提供任何合法、合理的解释说明,那么买方即可宣告放弃该份合同的有效性,同时所有可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商承担完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