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新居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瑕疵,如在购买后发现,作为房屋的购买者可与提供方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必要的修复、改善工作;倘若在经过如此处理后,仍然无法达到双方所明确的品质和性能标准,那么购买者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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