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起诉解除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所引发的纠纷问题,双方可经协商达成共识达成解约协议或者递交法院或仲裁机构诉诸解约决定。根据我国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可以解除合同关系。此外,当事人亦可自行约定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和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得以满足时,解除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也明确指出,若当事人一方并未事先通知另一方,而是径直采取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主张解除合同,那么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其主张有效后,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至对方之日起即告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