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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房合同什么是预售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术语中,合同可细分为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两大类型。预约合同主要用于指明未来双方协商并最终签署特定合同的具体事宜,以确保双方能够就此展开深入磋商,并尽己所能达到缔结本约合同的责任与义务。相较之下,本约合同则更加强调确立双方间明确且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使得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预约合同不仅可以作为本约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还可以对本约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预先规划与设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即是否具备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水电气等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等条款。但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中不可能完全明确上述内容,否则就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无异,因此在实践中,这类认购书只要具备了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号、建筑面积)、总价或单价、付款时间、方式、交付条件及日期,就可以认定认购书已经基本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本约的条件。反之,则应认定为预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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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7: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