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冀州不想购房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在购房过程中交付定金后,如若因故决定终止交易,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定金通常是不予退还的。原因在于,房地产买卖协议具有合法性与有效性,其不能被任意解除。然而,如果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卖方同意解除该合同,买方也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补偿对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因此原则上来说,定金无法在此时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