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判决书有时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的裁决书拥有两种不同的约束力,分别表现为法律效力与执行效力。当法院所作的裁决文书经过法定程序生效(包括一审判决在超过可上诉期间后未有上诉的情形,以及通过二审终审程序所做出的判决)之后,它将具备永久性法律效力,除非该裁决被依法撤销。而所谓的裁决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则是指若义务人拒绝履行裁决书中所明确规定的义务,那么权利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权利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否则将会失去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格。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自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需分期履行,则应从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则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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