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一年后破产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住房租赁合约期满但仍未交付,开发商宣告破产寻求民事诉讼以获取应有的赔偿为上策。建议各位购房者审慎考虑是否需将房屋退还予开发商,因通常情况下,面临破产风险的开发商财务状况堪忧,导致购房者在退房后难以收回全部购房款项,仅能收到收据或欠条等形式的凭证,由此,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交易关系将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倘若开发商最终无法偿还债务并宣布破产,其资产将有可能被法院进行拍卖,在此情况下,购房者相较于其他普通债权人而言,更易获得清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须确定债权申报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则不得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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