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开发商违约金太低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合约中设立的违约金过低,那么,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递交申诉,请求提升违约金的金额。根据中国《民法典》中的明文规定,倘若所约定的违约金未能涵盖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当事方的申诉而对此进行相应地调整与增加;然而,假如所约定的违约金远远超出了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将依循同样的程序,根据当事方的申诉对其进行适当的降低。因此,当我们面临开发商在售房合约中约定的违约金偏低的问题时,就可以参考和运用《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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