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付新房质量太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建筑物出现品质问题时,业主可采取以下三项有效途径进行处理:第一,当建筑物出现品质问题时,业主应立即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并展开积极的协商会议,以期提出请求使其为修复损坏部分或实施其他补救方案提供必要支持;第二,业主有权向负责监督建筑工程品质的相关机构提出投诉;第三,在前述两种方法皆无效的情况下,业主则有权利直接诉诸司法程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对于这种情况,业主完全有可能无需经历沟通商议以及投诉的阶段,或者在尝试或已采用上述措施后仍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