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逾期办证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依照相关合约条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损害赔偿金之请求;同时,亦享有拒不接收房屋的权力;或者以法律途径申请诉讼或仲裁,以保护自身依法应得的权益。若合同未有明文约定违约责任或难以认定实际损失金额,则可根据已支付的总购房款项总数,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所規定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之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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