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城开发商延期多久不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交房义务,将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其追究违约责任。经过合理期限内的催促通知,若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内交房并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此时,买方有权依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所有由于开发商违约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及误工费用均需由开发商全权负责承担。然而,若开发商能在催促通知后的三个月期限内,按约完成交房任务,尽管买方无权解约但有权索取赔偿,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