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没有签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后是否可以在某约定时间内选择退出的问题,实际操作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限制和规定,然而当开发商出现严重违反约定的行为时,购房人是完全拥有行使合同解除权,进行退房处理,同时向开发商追责的权利的。这种情况通常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且逾期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那么购房人完全可以选择撤消购买协议,按合同要求行使退房权力;其二,如果房屋存在无法修复或经过修复仍然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这样的重大质量问题,同样也是可以通过行使购房合同解除权来实现退房和追究开发商责任的目的;最后,如果因为开发商本身的过错导致购房人无法按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亦可通过行使购房合同解除权,进行退房和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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