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不签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后退房的时限问题,通常来说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然而,如果开发商实质性地违反了契约义务,作为购买人便享有解约权,有权决定是否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在约定的日期内未能如期交付出售物业,而且逾期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其次,假如该房屋在结构上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其无法进行修复或即便经过修复仍无法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那么作为买受人也有权选择退回所购房产;最后,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失误导致购买人无法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同样可以视为正当的退房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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