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不给签了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产后要求退还其产权,并无明文规定具体的时间期限。若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购房人完全有权利选择解除所订立的契约性合同,并向开发商发起退房申请,同时追索其违约责任。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三大类情况:首先,逾期交付使用超过了一定的时限;其次,所购房产的主体结构存在重大质量瑕疵,经维修仍无法达到购房协议中约定的质量标准,此时购房人均可行使退房权益;最后,因开发商的过失,导致购房人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也构成了解除合同和索赔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