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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逾期收房有什么后果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买预售商品房时,消费者需要明确了解并签署购买协议条款,并对其中涉及到的违约责任进行详细阅读和理解。当预售商品房达到交付标准之际,开发商将依法履行其职责,向购房者发送入户通知,明确交房程序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日期等关键信息。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购房者自然期望能够按时甚至提前获得自己所购买的房屋,然而,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因素或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收房的现象亦时有发生,例如因公出差离开本地,又或是由于与开发商之间产生了房屋买卖纠纷从而选择拒绝接收房。一般的规定是,如果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合理的理由不办理交房手续,那么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规定的相应风险责任即可得到豁免,此类责任将被转让至购房者,由他们承担相关的责任。当货物运输至购买人指定的地点之后,直到完全交付之时,产品损坏或者丢失的风险责任都是由卖方承担;一旦货物成功交付给买方之后,自那一刻开始,买方就必须自行承担产品损害或丢失的风险责任。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照原定的期限交付,那么,从该项违约行为发生之次日起,买方有义务独自承担货物损害或者丢失的风险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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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