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售商铺纠纷怎样去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铺买卖争议解决机制之法庭诉讼程序的详细阐述如下:首先需要做好充分的法律文书准备以及充足的相关证据资料整理工作;其次,根据案件所涉及的地域及司法管辖规定,应前往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完整的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当法院确认这些材料齐备且符合起诉资格后,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启动立案程序并向各方当事人发送立案通知书;接下来,所有收到通知的当事人都必须遵循法院的指引准时参加审判活动,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最后,如果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决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日之内或者收到裁定书的十日之内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详尽的上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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