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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售楼广告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售楼广告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一旦未能如实实现,即可判定为违约行为。然而,一般的看,商品房商业广告通常被视为有所保留的要约邀请。“要约邀请”的特定含义是指希望他人有朝一日能向自己发起有效要约的表态,例如拍卖公告,商业广告以及各类宣传活动等,皆可纳入此类范畴。要约中应包含具体且明确的内容,只要受邀者默许同意接受这些内容,那么当要约方见到这一承诺时,其便需将此理解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意义表达并予以遵守。因此,若售楼广告所包含的信息非常详尽且明白,它就有可能被视为一种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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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