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了合同有必要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签署购房合同时发生的撤回行为,购房者有权与销售方进行深入讨论以达成解除购房合同的共识。当买卖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时,购房合同便可随之覆灭。然而在此种情况下,若购房者已事先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且未出现任何使其无法订立合同的合法抵触规定,则该购房者无资格申请撤回定金。反之,若双方未能就合同解除事宜达成明确共识,且由于近期意外事件或其他原因导致购房行为无法继续执行,若罪责无可辩驳地归属购房者,则他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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