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后多久开始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常规来讲,若出现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应该从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交房日起开始计量其逾期天数。倘若开发商无法在催促之后的三个月期限内完成交房义务,且未能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释,那么买方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同时向开发商索求全额退款及利息,并对其造成的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催促之后的三个月之内顺利履行交付义务的话,也不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但是,对于限期之外的延迟履行,买方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追讨自身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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