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自己办理可以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是如此的。根据现行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因为诸如房屋购买、交换、捐赠、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等原因而使得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当事人必须要自事实发生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提出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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