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有纠纷如何诉讼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所有权方面的争议纠纷诉讼流程,应由相关当事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房产证明文件以及详细的起诉状至该房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并确认相关文件有效后,会将此案列入备案,并通过通知栏告知双方当事人对此案已正式受理。在这之后,相关的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和整理涉及此次争议的所有证据资料,以备法院进一步审查。紧接着,法院将会送达关于案件审理的具体日程安排以及开庭通告,并保证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通知被告方并确定开庭日期与时间。在案件正式开庭的当天,相关当事人应当携带齐全相关资料准时到达现场参加庭审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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