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延期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购房者多次书面催告后,逾期超过三个月仍然未有实际行动,此时购房者具有了法定资格选择退房。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应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明确的最后履行期限要求,同时要求其立即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经过连续催告达三个月以上之后,若开发商依然未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将有权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依据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相关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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