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租商铺可以提前收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问题依据特定情况而有所不同。假设租赁合同已经合法解除,那么承租人有权收回其商铺。拖欠租金被视为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之一,即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如期履行其主要债务且经过催告之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予履行时,另一方可向其发出通知以解除该合同。一旦该通知送达对方,则对方便不得继续占有和使用该商铺,从而为承租人提供了收回商铺的合法权利与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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