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迟延履行的罚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法院所判处的罚款并非附带利息或滞纳金之列。所谓滞纳金,乃是行政管理部门对那些未能如期履行支付金钱义务的对象,施加新的金钱缴付责任的一种方式。正因如此,法院所判处罚款并无滞纳金存在,因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为可执行对象,法院便可依法强制执行,无需承受任何利息或滞纳金负担。然而若在特定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主观原因而导致罚款缴纳确实存在困难,经由人民法院判定后,便可予以适当延期、降低罚金或是予以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