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房遇到买卖方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房产拍卖程序之同时,被拍卖人亦需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依据司法程序,当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拍卖并将所得资金全数回馈给债权人之后,就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若仍存在未能完全偿还的欠款,则可以通过向法院请求收缴合同设定抵押权的拍卖财产,作为偿还拖欠债务之用。在此过程中,该物业的拍卖收益应优先满足案件债权人及贷款银行的权益。倘若根据拍卖结果,仍然未达成全部债务清偿,那么在本轮拍卖后,银行会通过其余法律途径来收回其未得到偿付的款项。此外,假如此次拍卖的成交价超出了债务额,那么在银行收回相关欠款之后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随后才能取得剩余的拍卖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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