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违约开发商有哪些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规章中的权威解释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预期日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行为,我们有相应的法律规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若此场景下开发商并非受到不可抗力或其他特别因素影响而未能如约履行合同义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及其项目方在向潜在购买者推销并达成初步购房意向之际,必须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为之后的合作关系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此外,依据合同条款所载,开发商需按照既定约定的时间节点向购房者交付已预售的商品房。然而,当开发商出现逾期交付的情形,就需按照预定的违约责任标准支付给购房者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其主要法律依据来源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购房及合同违约处理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条文旨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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