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房地产有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法律纠纷的处理途径主要包含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方式。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明文规定,针对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这些主体间彼此之间所引发的财产权与人身权相关的民事争议,均可由该法所规范,并依据其规定受理进行审理。同时,根据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任何一方欲提起诉讼程序,应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并依据案件涉及到被告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起诉状副本。对于确实在书写起诉状方面遇到困难者,亦允许使用口头形式来启动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对此类情形将作详细记录,并向被告方当事人传达口述内容。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明确强调了仲裁作为解决纠纷手段的基本原则——即必须遵循双方当事方自愿参与,达成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若双方未签订仲裁协议,仅一方请求进入仲裁程序,则仲裁机构有权拒绝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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