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多久不签合同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则视为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经过合理期限(催告)后的三个月之内仍未达到交房条件且无任何合法合理之解释说明,则购买方可行使法定定金解除权,同时要求开发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反之,若催告期结束后的三个月之内该企业得以顺利履行交房义务,则购买方不可再行使解约权,但可要求该企业对逾期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害给予全面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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