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不满意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如下所列的情况发生之际,诚挚的购房消费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退房处理:首先是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异已经超出了绝对值的3%;其次,开发商未能按照具体条款规定的期限及时交付符合约定标准的房屋;再有便是,开放商在出售房屋前并没有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四种情形则涉及到了开发人员对房屋总体规划、设计方面的擅自修改,对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以及朝向产生实质性影响;第五种则是开发商在实际交房时,其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缺陷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了其正常使用功能;最后五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或者延迟履行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申请的贷款未能得到批准、合同当事人就付款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和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的其它类型的退房条件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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