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不面签强制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的款项拖欠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如所购置的房地产项目不幸失败,从而导致烂尾状态,业主与银行进行协商达成停止付款的协议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后续付款的禁止命令,以上操作均不会给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然而,若业主擅自停止付款,将可能产生如下不良后果:首先,个人信用记录将会受到损害,这将会直接影响到未来对于其他类型的贷款业务的办理。若房贷相关款项发生拖欠情况,贷款机构将会查看到此项逾期还款记录。即使是仅仅发生了一日的拖欠行为,严格的银行依旧会将此信息导入中国银行业信贷登记咨询管理系统,一旦此类逾期记录被上传至该系统内,将会对未来申请人申请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产品造成极大的困难,即使最后能够成功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也会大幅减少。其次,将会产生一定的罚金以及滞纳金费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导致房贷款项未能按时支付,银行方面将会发出催缴电话,提请借款人尽快进行还款,并且只要存在欠款便会立即产生罚息费用。各个贷款银行对于罚金的执行力度各有差异,但大多数都会在原有的贷款利率基础之上额外收取30%-50%的费用。最后,银行有可能提起诉讼。银行会在房贷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条款,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便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若购房者连续九个月以上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将根据,依照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届时,法院将会采取财产保全等相应措施,冻结借款人及其担保方在各类银行账户上的全部存款,查封所有已抵押质押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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